滨州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《滨州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》《滨州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(试行)》,对噪声标准适用区域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类型和标准划分,推动噪声治理从模糊约束走向精准施策。
此次调整将中心城区划分为1类(居民文教区)、2类(混合区)、3类(工业区)以及4类(交通干线两侧)四类声环境功能区。划分涉及的中心城区面积为376.60平方千米,扣除水体等不划分区域后,1、2、3类功能区总面积326.06平方千米,共计53块。同时,方案首次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标准,对医院、学校、住宅区等实施重点管控。
按照管理要求,敏感区域内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,施工作业须优先使用低噪声工艺,并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;新建公路、铁路线路选线应尽量避开敏感区域,必要时设置声屏障。近年来,滨州将噪声自动监测列入民生实事,已建成16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,开发"滨州声环境"手机APP实现实时溯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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