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州市农业农村局、滨州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,部署本年度补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及资金兑付工作,旨在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。通知明确,补贴严格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、山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鲁农计财字〔2026〕5号)要求执行。
在补贴对象上,通知规定补贴面向在耕地上种粮(小麦)的农民;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,须在合同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,坚决杜绝代领。补贴依据为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,对非农征占耕地、已作畜牧水产养殖使用的耕地、林地草地、发展林果业的耕地、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改变用途的耕地,以及“占补平衡”中未通过验收的“补”地,不予补贴。
资金兑付严格按“种粮农民自报告、村级初核、乡镇审核、村乡县三级公示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、县级财政部门发放”的流程推进,要求高质高效完成。补贴标准由省级根据中央下达的年度资金额度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,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县(市、区)结合实际核定小麦面积确定,做到应报尽报、防止漏报,让种粮农民真正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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